7.9.9 施工圖預算
上述各階段設計工作的完成以政府有關部門或甲方書面認可為準。
7.10 施工期間配合服務,要求如下:
1.在施工和投標進行期間,提供有需要的設計意向、施工圖則和規范說明。
2.乙方需與甲方、承建商一同出席工程準備會,完成各項施工圖交底工作。
3.視察苗圃,并向甲方提出設計建議。
4.在總體環境施工前進行視察,以確保所有環境工程按圖施工。
5.應甲方書面通知到現場施工放樣確認,提供全面工地督促,以確保所有工程按圖施工,包括種植初期的保養視察,與最后的全案驗收。
6.主案設計師不定期施工現場指導。
7.協助甲方解決軟景和硬景在一些意料之外的因素所引起的技術性問題。
8.制備一份軟景和硬景的遺漏清單,此清單上的內容需在工程整體完成后和甲方最終檢查完前進行修正。
9.所有設計配合工作為甲方工作所需,并以甲方口頭或者書面要求為準。
銷售及竣工圖的設計配合
10. 銷售及竣工圖的設計配合
1)甲方的要求,分階段提交樓盤銷售所需的由設計師簽名的景觀圖 作為售樓合同的附件及其它需由設計師確認的各項資料。
2)甲方可以使用乙方公司名號,作為銷售及品牌拓展等用途,以及參與甲方在項目推廣階段的對外宣傳、評審等活動。
11.設計深度及配合一般要求
1)乙方在概念階段應提出不少于兩個方案供甲方選擇,直至甲方書面認可。
2)施工準備及施工過程中的現場技術支持,以及應甲方之需要,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3)應甲方需要,提供設計范圍內的臨時景觀設計及施工現場指導。
4)提供涉及整體環境景觀的各項專業性建議及提案。。